华亭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华亭县委华亭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能是:受理国家、省、市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受理并协调处理县委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信访事项的咨询服务;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
内设归口管理机构1个,华亭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华亭县信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10名。实有人员10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29万元,增长22.4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事业干部2人,人员经费增加;②按照省市安排,建设视频接访系统和会议室,购置固定资产 。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华亭县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29万元,增长30.4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事业干部2人,人员经费增加;②按照省市安排,建设视频接访系统和会议室,购置固定资产 。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万元,与2017年持平。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①专项资金19万元;②视频接访系统建设的专项资金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18万元,增长23.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事业干部2人,人员经费增加;②按照省市安排,建设视频接访系统和会议室,购置固定资产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5.4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63万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是年初调入事业干部两名。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预计接待5批次30人次,比2017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公车已按要求统一收回,故未产生相关费用。
4.培训费0万元,今年未安排大型培训。
5.会议费0万元,今年未单独将会议费列入预算,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办公经费里支出。
6. 机关运行费1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2 万元,减少11.76 %。主要原因是整合信访接待场所,减少了一处接待场所的设立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2万元,分别是保密柜0.2万元,复印纸0.24万元,会议桌2万元,会议椅2.5万元,接访本子0.06万元,台式计算机1.5万元,硒鼓、粉盒0.52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4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9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 辆,已上缴,但资产未核销,价值13.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2万元,主要包括:会议桌椅 4.5万元,台式电脑1.5万元,保密柜0.2万元。
3、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18年新增资产配置台式电脑3台,会议桌20张,会议椅50把,保密柜1个,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金额6.2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为车辆租赁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信访局全年接待信访事项500批3000多人次,经常需下乡督查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2017年公车改革之后,单位原有车辆上缴,需租赁车辆,计划全年租赁90天车辆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要求车辆必须有合格的手续,保险齐全,能正常运行,预算金额为2.7万元。
5、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